为纵深推进“清明安保+大扫除2”专项行动,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4月1日20时至4月2日8时,普宁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靖阳2023”专项行动第十一次统一清查行动。
行动期间,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全市共出动警力1200多人次,侦破案件24宗(其中刑事案件22宗、行政案件2宗),抓获嫌疑人34名(其中刑事拘留26名、行政拘留4名、吸毒人员2名、在逃人员2名)。
全面运转合成作战机制,动态分析盗窃、电诈案件发案特点,全力打团伙、捣窝点、断链条、挽财损,有效压降警情发案。城南派出所联合反诈专班在河源市抓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李某、张某、杜某,三人对提供银行卡给他人流转非法资金,并帮忙取现从中牟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麒麟派出所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邓某、苏某,两人均交代了在占陇、流沙南和麒麟等地盗窃电动车3宗的犯罪行为。
联合属地党政全力摸查火灾隐患、矛盾纠纷、危爆物品,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巡线、人流密集场所的秩序管控、盘查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共设置卡点33个,排查人员800多名、车辆400多部,清查出租屋480间,检查治安复杂部位60余处。
结合文明创建、减量控大工作,围绕机动车司机一年内多次违章、驾乘摩电不戴安全头盔、车辆逾期未年检、道路标识标志设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查摩电、百吨王、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和涉摩电无牌证、一车多人、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压降各类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2宗,其中酒驾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