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也就是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如果对方已经将近14周岁了,然后打扮的比较成熟,而对行为人声称自己已经成年了,或者已经满14周岁了,同时行为人已经相信女孩的说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为犯罪。
如果对方属于无性防卫能力,那么如果行为人出于跟对方发生性关系的目的而与对方同居,那么自然就会构成强奸罪。
而是否有性防卫能力,需要经过有权鉴定机构的鉴定的。而且就一般情况下而言,这无性防卫的人,一般都属于智商偏低的。普通人一经接触基本上就能看得出来,在智力上远远差于常人。
即便双方已经同居了,而且已经发生过性关系,但是在同居的某一天,如果女方就是不愿意发生性关系,但是在这个时候男方使用了强迫的手段,那么,对不起,男方构成了强奸罪。
这主要是因为同居并不同于婚姻,如果说双方已经结婚了,由于我国并没有婚内强奸的说法,那么一般情况下不会追究男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