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清楚,上个世纪70-80年代的香港是犯罪分子的天堂,在那段时间内发生过很多离奇的杀人事件,每一件案子都超出人类的理解范围,甚至连匪夷所思这个词都无法形容。
犯下这起案件的凶手叫林过云,原名林国裕,1955年5月22日在香港出生,他所在的家庭环境并不好,幼年时期经常遭受父亲的拳打脚踢,所以他跟家里人的关系很差,尤其是跟他的父亲。
因为成长环境的缘故,所以他的童年可以说是从黑暗中度过,因为有这样的经历,所以导致他长大后认知和性格都出现些许问题,与常人有异,甚至曾一度被判定为精神病患者。
1973年,林过云因为胁迫猥亵一名女子被捕入狱,当时就是因为被确诊有精神方面疾病,所以没坐牢,反而被判进入青山精神病院去做精神治疗,最终在102天后出院,并且在出院后改名为林友强。
1981年,不知道是早有预谋,亦或是突然兴起,他对摄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当年开始学习摄影并且加入摄影协会,至此,他的生活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直到1982年2月,他才展露出狰狞的面目,一切毫无预兆。
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察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了一个女性的人头以及一双女子手臂,经权威检验核实后人体组织属于同一个人,受害者锁定22岁陈凤兰,夜总会的舞女。
当时警方经过多方调查,但都无法找到凶手的痕迹乃至相关的信息,因为他的犯罪手法极其残忍、变态且隐蔽。
陈凤兰是在1982年2月3日受害的,案发当天,她因为工作的缘故到凌晨四点才下班,当天她跟朋友喝了不少的酒,上车时,她醉意就很浓,整个人近乎醉倒,在乘坐了林过云的的士的过程中基本上都属于醉酒昏睡的状态,而这恰好给了林过云机会。
最开始的时候林过云很小心,他先是把陈凤兰送到原本的目的地,在到达目的地后试探对方是否真的醉了,在经过一番试探后她发现陈凤兰确实已经醉的不省人事,而后他的胆子才开始逐渐大了起来。
他将的士车往自己的家去开,途中不断观察陈凤兰的情况,而后他发现车开到自己家的时候,陈凤兰还在呼呼大睡,没有任何反应,他才放下心来。
他小心翼翼的下车并反锁,快速的回到自己的家中,找到一根电线后回到的士上,他将电线缠绕在陈凤兰脖颈上,见对方还是毫无反应,而后就狰狞着面目将昏睡中的陈凤兰勒死在车中,最后再谨慎的将尸体搬回到家里的沙发上,至此他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作案。
普通人不要说杀人,看到尸体都会尖叫,但是他做完这些并没有任何不适和反感,反而隐隐有些兴奋和期待,林过云后面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杀人时的心态说,他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
另外,林过云在后来被捕审讯时称自己对解剖学有浓厚兴趣,以及有极强的好奇心,所以他面对尸体,尤其是对女性尸体有近乎变态般的喜好,甚至可以说是渴求。
这是他第一次犯案,所以他对于自己的“作品”也很爱护。他仔细的欣赏着陈凤兰的身体,一步步的将对方的衣服脱下,直至完全暴露在他的眼中。
常人在面对尸体的时候基本上都会处于恐惧状态,而他在面对陈凤兰的尸体时,却有一股变态般的兴奋,甚至下半身都因此有了反应,他的身体险些控制不住,当下就想抬起对方的双腿,做一些被世人唾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