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有一老头在家带一外孙女和一个孙女,把两个孩子都糟蹋了,大的才十二岁都怀孕有三个月,最后被老师发现。”
11月27日,一则视频在抖音平台上传播,引发舆论关注。11月29日重庆合川警方发布通报:该视频系谣言,系违法人员刘某(女,46岁)为赚取抖音平台金币,将未经核实的谣言通过抖音发布,面对网友质疑未辟谣澄清,截至该信息删除时,被网友评论、分享近700次,造成不良影响。目前,警方已对当事女子进行行政处罚。
从警方通报来看,当事女子应是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接受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而从当事女子的行为来看,其所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恐怕不止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而已,仍有继续讨论的空间。
从本案的时间线来看,当事女子上传的视频完全可以说是“图文无关”,仅仅摘取了受害老人与孙女一鳞片爪的视频图片,就开始向壁虚构“尽情发挥”,编织出了一出“乱伦悲剧”,其语气之轻浮,性质之恶劣,手法之拙劣,都让网友为之侧目。而在网友质疑之际,当事女子并未第一时间删除处理,也没有澄清道歉,导致视频持续传播发酵,案发之时已经累积了700次的评论与分享。
目前尚不清楚当事女子是用何种途径、以何种方式取得老人与孙女的资料的,但此举首先就侵犯了受害祖孙的人格权利,赤裸裸地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名誉权。本案的特殊性还在于,当事女子盗用受害者信息除了谋取那点抖音平台金币的利益,从结果上看更是对受害祖孙个人名誉的粗暴践踏,其恶劣程度要远远超过简单的“造黄谣”或是“污蔑诽谤”。
抖音平台可以视为公共场合,当事女子在公共场合发出了如此具体而又“跌破下限”的指控,就有义务保证指控的真实性,同时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因此,当事女子除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之外,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本案中的当事女子的行为显然已经符合这一要件,而且其在抖音发布的视频评论分享已达700次,符合两高司法解释第2条中“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情节严重”标准。根据刑法第246条,当事女子构成诽谤罪且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2021年的“女子被造谣老夫少妻”一案中,涉事男子吴某某将女子与外公的祖孙合照造谣为“老夫少妻”,还配发了耸人听闻的谣言内容。事发之后,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对其提起了公诉。2023年9月,法院判决,认为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和认罪认罚情况,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吴某某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应是法院采行了两高司法解释的相关定义,认定吴某某是将网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平心而论,哪怕“老夫少妻”是真的,也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任何一条法律,甚至连所谓的道德伦理问题都谈不上,这种新闻至多引发网友的好奇与围观。相形之下,本案中当事女子的造谣行为更加令人发指。
不难设想,如果当事女子的指控是真的,那么如此令人齿冷的“爷孙乱伦”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而且符合“不满十四周岁,从重处罚”的标准,也符合《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更要依法从严惩处”的标准。涉事“老头”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从重处罚。
当事女子既然提出了如此严重的公开虚假指控,就在诽谤罪之外涉嫌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也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构成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在本案中,受害爷孙的生活如果遭遇较大影响并且造成了恶劣后果的话,当事女子还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因此本案存在不符比例原则的情况,当事女子涉嫌刑事犯罪,公权力可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附带民事赔偿,还受害的爷孙三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