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奶奶拿走宝宝的金吊坠融了换大项链
时间:2024-11-08  浏览次数:663

  11月2日(采访时间),湖北洪湖一女子离婚后,奶奶把外婆买给孩子的生肖吊坠拿去融了,换了条大的自己戴。据该女子介绍,奶奶说“反正孩子不戴,我就先戴上”,已经报警,在警局门口争执的时候,奶奶仍然意识不到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对于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由于自身生理、思想条件并未成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其财产监护人可以代为保管和支配。

  另外,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 传真 举报电话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




上一篇:刘洋小学升初中和升高中时   下一篇:其他银行股14日收盘价均低于其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