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采访:老人儿子周先生表示,老人当时在电梯里大便,手上有个袋子,去接的时候可能有一部分没接住,漏在地上了。
“小区那些居民就在我爸身后议论,指指点点的,我爸自尊心又很强,听不惯这个线号早上离家出走了,找我爸找到第四天(找到尸体),警方给我的死亡证明是自杀。”周先生痛心道。
周先生表示,目前物业经理已经承认这个属于工作疏漏,周先生要求他在小区物业群,出具证明书证明老人不是故意为之,结果对方一直不肯出具证明。
对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胡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物业在进行公共舆论监督的这个行为本身是不违法的,但是不打码的行为,确实是有一些不合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87204:老人家,小孩子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个意外憋不住,物业就没必要这样子了。收了物业费难道没有清理的责任?
葛布:家人也有责任吧,明知自尊心强,被曝光之后应该更注意老人情绪和行为,能让他自己离家出走了也是很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