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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替嫁皇妃太顽皮这条消息可靠吗?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发布时间:2023-01-24

  1994年,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莱阳城区接连发生10起抢劫强奸案,其中有7名妇女被残忍强暴。

  案件侦破后,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让人闻风丧胆的“采花大盗”竟然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年仅14岁零5个月的少年。这种事情相信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的,在历史上也是旷古未闻的。

  1980年2月14日,张一凡出生于山东莱阳。父亲是林场管理员,于1965年下乡插队落户于此,事业心很强,大部分时间都放在林场的工作上。

  张一凡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父母希望他以后出人头地,成为一个有文化,靠脑力劳动赚钱的人。为了能给孩子提供优渥的学习环境,母亲承包了林场的一片地搞种植,寒来暑往,父母二人很快就让他们家的生活提前迈入了小康。

  1992年6月,张一凡父母先在莱阳城区买了一套新房,准备让儿子在城里的中学读书,这样考上大学的概率也大。8月,张一凡进入着名的莱阳实验中学,开启了全新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起初,张一凡也是一个刻苦学习的好学生,加之他有一身健壮的好体格,很快就成为校田径队的一名主力队员,成为年级里面鼎鼎大名的人物。

  然而,由于工作原因,张一凡父母并没有搬到城里陪着儿子读书,他们只是给儿子足够的钱,每周进城一次或两次,平时只有张一凡一个人住着空荡荡的大房子,没有人给他煮饭,照顾他,更没有人约束他。

  渐渐地,张一凡变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他不用像其他同学那样一回到家就有人督促学习或开导心理。这种自由和快乐,反而让他更加狂野,游荡不羁。

  大街上花花绿绿的书摊和色彩斑斓的录像厅引起了张一凡的好奇,他非常想进入录像厅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

  结果,一入影门深似海,他渐渐被那些五光十色的内容所迷惑,后来竟无故旷课,成天泡在录像厅,有时一两天都看不到他的人影。

  学校老师很快就察觉到这一点,他们立即通知张一凡父母对其加强监督,并建议让他转学到离父母更近的学校就读。而此时,张一凡早已无心求学,面对学校的劝退,他对父母说:“爸、妈,我不想读书了,我要学个手艺找份工作干,自己挣饭吃。”

  1994年5月初,张一凡提前退学,成为一名待业青年。5月25日,14岁的张一凡进入一家宾馆跟随大厨学手艺,这时他仍然是一个人独居县城,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张一凡从小吃的好喝的好,长得仪表堂堂,身材健壮,身高达到1.72米,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个不到15岁的孩子。但外表的成熟并不代表心智的成熟。

  1994年6月11日夜间,张一凡下班后独自在街上闲逛,他又不由自主的进入一家录像厅消磨时光,看着影像中掀罩拨裙的女人,听着莺语绵绵的叫声……他心跳加速,呼吸急促,体内的燥火越来越狂暴,几近难以控制。

  看完录像后,张一凡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和欢快,回到家后怎么也睡不好,辗转反侧,醒亦有所思,睡亦有所思。

  脑海中不断闪现的画面让他骚动难平,心慌意乱,失去了方寸。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春心荡漾的张一凡迈出了可怕的第一步。

  6月12日凌晨2点,正是月黑风高,张一凡精神抖擞地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拿着一把弹簧刀,骑着自行车出门了,在寂静无人的街道上寻觅“猎物”。

  路过一家工厂的职工宿舍楼时,张一凡借着微弱的路灯光顺着窗户瞄了一眼,发现里面睡着两个女人。他再也抑制不住淫念的冲动,从一楼南窗爬了进去,并打开了房间的电灯。

  这两名女子一个叫刘春红,一个叫李婉儿,昨夜加班至11点才回到宿舍休息,简单洗漱一下就呼呼大睡了,以至于忘记了关紧窗户拉上窗帘。熟睡中,刺眼的灯光一下子将她们惊醒,看着床前狞笑的高大男子,她们还没来得及喊,就遭到威胁:“不准动,不准叫,谁叫就捅死谁!”

  张一凡凶巴巴地拿出弹簧刀对准她们,吓得两名女子瑟瑟发抖,惊慌失措。他威胁颇有姿色的李婉儿把衣服脱光,李婉儿苦苦哀求,“大哥,高抬贵手,放了我们吧。”到手的猎物哪能轻易放走,张一凡狠狠打了她两个耳光。

  当着刘春红的面,张一凡粗暴地将李婉儿奸污了,完事后,他心里仍不满足,又逼迫刘春红脱光衣服,对其百般凌辱。

  在突遭采花贼的侮辱后,刘春红和李婉儿痛苦不堪,彻夜难眠。为了名节,她们不敢报警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只能忍气吞声,逼自己忘记那一夜的伤痛。然而,她们真的能彻底忘记吗?或许,那夜的那个“男人”一直是她们心底散不去的噩梦。

  女人被欺负时,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张一凡没想到弱流女子竟然这么容易对付,这让他痛快淋漓,沾沾自喜,也在无形之中助长了他的嚣张焰气。

  一朝得逞,岂会罢休。深中“黄毒”的张一凡决定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在此之后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伺机强奸、抢劫作案10起,强奸妇女7人。

  一时间,这个“大男孩”搅得全城鸡犬不宁,人心惶惶,近乎疯狂的作案速度实在令人发指,此外他还在公共场所对数名女孩进行挑逗、抠摸等猥亵行为,俨然成为一名丧心病狂、色令智昏的恶魔。

  利剑不可近,美人不可亲;利剑近伤手,美人近伤身。张一凡在淫欲中放纵自己,同时也在放纵中自掘坟墓。

  1994年8月7日,张一凡被民警带走调查,在确凿不移的证据面前,他一五一十交代了所有的犯罪经过。张一凡父母得知儿子就是全城通缉的色魔时,犹如五雷轰顶,久久不敢接受这个事实。

  1994年12月16日,莱阳法院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张一凡有期徒刑12年,以抢劫罪判处张一凡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在法庭上,这个14岁的大男孩一言不发,脸上挂满了泪水,直到此刻他才知道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只可惜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张一凡只是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孩子,在“巫女”飘荡的社会,没有人给他做正确的引导和监督,只是任其独自领会和感悟,那大概率会被迷惑得丢魂落魄,以致铸成大错。连英明的楚王都因“巫女之妖”而身心憔悴了,更何况一个孩子呢?

  养不教,父之过。张一凡有一双事业有成的父母,有一个经济收入颇丰的家庭,但他缺少的不是家人对其经济上的帮助、生活上的体贴,而是人生、道德、价值观念的引导和教育。这或许是导致这起悲剧产生的主要原因。

  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本该处于志学之年,而张一凡却要在监狱里为自己犯下的大错赎罪,一进一出就是十五年,不知要错过多少青春和时光,实在令人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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