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临澧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有人私自售卖银粉和铝银粉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且非法经营数额巨大。该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对案件线索展开侦查,并成功查实了康某、孙某二人违法犯罪的证据。4月27日,办案民警将涉嫌非法经营的康某、孙某抓捕归案。 经查,康某、孙某二人系夫妻,在明知经营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仍在未取得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从河北省等地厂家购买银粉和铝银粉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并由厂家将银粉和铝银粉运输至临澧县,存放在二人租赁的仓库内。随后,康某、孙某便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银粉和铝银粉售卖给临澧县多家烟花爆竹企业,并从中获利,其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