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嫌疑人拒不交代就能逃避打击?杞县警方刚刚办理的一起案件给予了回答铁证如山,“零口供”也难逃制裁。 7月10日凌晨,杞县沙沃乡闫口村尚某家中26袋大蒜被盗。杞县公安局沙沃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该所副所长赵广杰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调取相关监控视频,发现7月10日2时许,一中年男子骑着一辆放有梯子的电动三轮车进村,2时50分左右载着满满一车大蒜原路返回。经视频追踪,发现这辆车逃往相邻的湖岗乡方向,该所所长李永波和副所长赵广杰带领两名辅警火速跟踪追击。 10时许,湖岗派出所所长张威、副所长范国松获悉案情后,会同沙沃派出所民警查看沿线监控视频,直到中午,发现嫌疑车辆消失在张寨村路口。“这是张寨村的张某,多次因盗窃被判刑。”张威认出了嫌疑人。时至中午,民警赶到张某家,将正在睡觉的张某抓获,电动三轮车、梯子、被盗大蒜俱在,可张某却拒不交代。闻知张某因盗窃大蒜被捉,沙沃乡高安村、孔庄村的两名群众也前来报案,他们的大蒜也分别在7月2日和5日被盗。民警一查监控视频,发现又是张某所为。 “面对铁证,张某还企图以拒不交代逃避打击,但证据确凿,零口供一样制裁他。”李永波介绍说。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