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达到规定的离职休养年龄,离开工作岗位后,享受离职休养待遇,称为离职休养干部,简称为离休干部。 老干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离开工作岗位,享受党和国家关于离职休养待遇规定的干部。 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后原标准工资照发;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 194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后原标准工资照发;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 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后原标准工资照发;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 老干部去世后,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机关干部去世后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包括从企事业单位离休的老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