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入选市“21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第二层次、第一层次(含青年拔尖人才)和“特支计划”的,一般可从低向高逐级晋升,但不允许逆向申报。培养期内经认定晋升高一级培养工程(或层次)的,从晋升认定之日起开始享受对应新标准资助额度,资助期限重新计算。 ②申报人既可选择申报团队,也可选择申报个人培养工程,团队、人才实行交叉评选,同一申报人既入选团队又入选个人培养工程的,培养资助经费分别列支,个人生活待遇不重复享受。 ③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已入选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一人才培养工程。 ④2019年度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包括市“特支计划”、市“211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市重点创新团队和“杰出台州工匠”,具体申报遴选事宜由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相应通知附后(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