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F鲁Y车主!收到这个短信要注意了!这8类交通违法行为先警示后处罚! 有一个“好好开车”的机会摆在你面前,你没有珍惜,等到被罚款扣分的时候才追悔莫及... 从5月1日起,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区对非现场执法设备记录的八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短信提醒、二次短信警告、三次予以处罚”的“123”容错执法模式公布。 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一侧车轮压、跨分道线.行人在道路两侧等候或让行车辆时,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的行为; 4.车辆通过路口时,一侧车轮压、跨交通标线.车辆在路口变更车道时短暂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行为; 在一个自然年内(1月1日—12月31日,今年自5月1日开始),同一车辆在市区(芝罘、莱山、高新区)被抓拍八种轻微违法行为先警示后处罚。对八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