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重规划引领,加强分类指导。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指导、推动和支持各地抓紧编制好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合理规划村庄类别,明确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和要求。充分考虑农村差异性,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鼓励地方探索创造。把村庄道路、污水和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工程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分类别、分年度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从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组织开展以治理村庄脏乱差为重点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四)完善投入机制,创新扶持政策。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力度。抓紧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见,所筹资金可重点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和调动农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鼓励地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资金项目,最大程度发挥使用效益,同时切实防止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坚持建管结合,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引导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推广一批符合农村实际、简单实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工艺和产品。 |